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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吳氏網

吳英傳

2021-03-04   來源:泉州歷史  瀏覽:7638

晉江人。
  降清
    ——改以王姓加入鄭氏軍隊。
    ——降清:守備。
  從提督王進功攻鄭經(浙江都司僉書銜、浙江提標都司)。
  與平耿精忠之亂
    ——康熙十三年:左營游擊。
    ——康熙十四年:中軍參將。
    ——康熙十五年。
  解泉州圍、援漳州
    ——康熙十六年:處州副總兵。
    ——康熙十七年:福建督標中軍副將。
    ——康熙十八年:同安總兵。
  隨清軍進克金、廈。
  作施瑯副手進攻澎湖、臺灣
    ——施瑯籌劃攻臺。
    ——任興化總兵。
    ——與施瑯同征臺灣。
    ——提議先取澎湖。
    ——六月十六日初戰(zhàn)。
    ——決戰(zhàn)準備。
    ——六月廿二日決戰(zhàn)。
  留鎮(zhèn)臺灣
    ——拒臺灣鎮(zhèn)將私降。
    ——留鎮(zhèn)臺灣。
  入覲。
  移舟山總兵、擢四川提督加左都督銜。
  調福建陸路提督、改水師提督。
  封威略將軍。
  卒。
  著述。
  評價。
  眷屬。

  吳英(1637一1712年),字為高,號愧能,清·泉州府晉江縣五都大浯塘人,明·崇禎十年丁丑(1637年)生。清·李光地《誥授威略將軍福建水師提督吳公墓志銘》:“公生前丁丑十月初七日。”

   吳英著有自傳體《行間紀遇》6卷,清·康熙卅八年己卯(1699年)六月撰立《南天禪寺碑記》,是其生平的確證。(參見泉州歷史網《泉州儒道釋寺廟·南天寺·康熙卅八年吳英<南天禪寺碑記>》、《泉南著述·行間紀遇》)

  清·李光地為撰《誥授威略將軍福建水師提督吳公墓志銘》,清·道光周凱《廈門志·卷9·藝文略·志銘·誥授威略將軍福建水師提督吳公墓志銘:(國朝)李光地》》收錄。因該墓志銘是李紱代撰的,故李紱《穆堂初稿·卷之25》亦有收錄,稱《威略將軍吳公英墓志銘》。(參見泉州歷史網《泉州人名錄·李光地》)

  【按:李紱(1675~1750年),字巨來,號穆堂,江西臨川縣城榮山鎮(zhèn)人,清代著名政治家、理學家和詩文家。康熙卅八年(1699年)進士,由編修累官內閣學士,歷任廣西巡撫、直隸總督,因參劾下獄。乾隆(1736—1795年)初起授戶部侍郎。治理學宗陸、王,梁啟超譽為“陸王派之最后一人”。著有《穆堂類稿》、《陸子學譜》、《朱子晚年全論》、《陽明學錄》、《八旗志書》。】

  柯劭忞等《清史稿·卷261·列傳48·吳英》有傳。

  清?乾隆《泉州府志?卷56?勛績?國朝勛績?吳英》:據“臨川《李穆堂初集》參吳氏家傳”為作傳。

  民國?陳衍《福建通志?福建列傳?卷35?吳英》據“《穆堂初稿》、《臺灣志略》、道光舊志”為作傳(《福建通志列傳選?卷3?吳英》選錄)。

晉江人

  吳英世居泉州府南安縣黃龍(黃陵、延陵,今鯉城區(qū)浮橋街道延陵社區(qū)),屬延陵吳氏,祖上遷徙于晉江縣五都大浯塘(今晉江市靈源街道英塘社區(qū))。清·康熙廿二年(1683年)任興化總兵官后,奉旨入籍興化(今莆田),定居黃石定莊。故吳英的籍貫,歷來有泉州、南安黃龍、晉江大浯塘、晉水、莆田黃石定莊等說。

  清·吳英《南天禪寺碑記》:“歲次壬辰(順治九年,1652年),余甫髫齡(時吳英17歲),從贈太夫人(指吳英之母)自鷺島渡海,欲就祖家大浯塘葬親。”文后落款:“晉水吳英敬書。”

  清·李光地《誥授威略將軍福建水師提督吳公墓志銘》:“公諱英,字為高,號愧能。世居福建泉州之黃陵,后徙大浯塘。曾祖曰賓吾、祖曰振泉、父曰登,并以公貴,累贈榮祿大夫;妣皆贈一品夫人。”

  《清史稿·卷261·列傳48·吳英》:“吳英,字為高,福建莆田人。”

  清?乾隆《泉州府志?卷56?勛績?國朝勛績?吳英》:“吳英,字為高,晉江人,晚徙居莆田。”

  民國?陳衍《福建通志?福建列傳?卷35?吳英》:“吳英,字為高,泉州人,后入莆田籍。”

  至今鯉城區(qū)浮橋鎮(zhèn)延陵社區(qū)的黃龍吳氏龍溪祖祠中,大門廊下有描述吳英事跡的楹聯(lián)“威略將軍蕩平山海,敕封提督統(tǒng)制蜀閩”;大殿上方高懸康熙皇帝親筆御書的“作萬人敵”匾額,右上角鐫“康熙四十二年二月”(1703年),落款鐫“賜提督臣吳英”;中廳墻壁上影雕畫“熱河行宮”圖,旁有康熙五十一年(1712年)康熙在熱河行宮頒賜吳英的七言律詩一首,曰:“水陸封疆六十年,曾經百戰(zhàn)駕輕船。蓬臺遠涉鯨鯤浪,島嶼平開烽火煙。將老偏宜立壯志,宸襟每注施恩延。波濤有作須先靖,黽勉防微截未然。”

  晉江靈源街道英塘社區(qū)有吳英將軍衙、吳英將軍祠。

  莆田黃石定莊存有吳英故居定莊堡園林。

降清

  佚名《臺灣外志》(據陳支平主編《臺灣文獻匯刊》笫二冊,廈門大學出版社、九州出版社,2003)載:“(吳英)生的身高八尺有余(清代的“八尺”約為1.9米—2米),瘦身材,力大無窮,慣用一柄撻刀,其行如飛勝如飛馬,登山過嶺如履平地。”

  改以王姓加入鄭氏軍隊

  吳英之父吳登曾隨鄭成功駐守廈門。后父母雙亡,改姓王,加入鄭氏軍隊。因此在清代的史書資料中,也有將吳英記為王英的。(參見泉州歷史網《泉州人名錄·鄭成功》)

  清·李光地《誥授威略將軍福建水師提督吳公墓志銘》:“公早孤。”

  《清史稿·卷261·列傳48·吳英》:“幼為海賊掠置島中,更姓王。”

  民國?陳衍《福建通志?福建列傳?卷35?吳英》:“早孤。”

  降清:守備

  康熙二年癸卯(1663年)七月,吳英26歲,隨廈門的鄭軍將領鄭鳴駿、鄭纘緒等萬余人從廈門渡海,潛回泉州降清,授守備札。(參見泉州歷史網《泉州人名錄·鄭鳴駿、鄭纘緒》)

  《清史稿·卷261·列傳48·吳英》:“康熙二年,赴泉州降,授守備札。”

  清·李恒《國朝耆獻類征》(天津圖書館歷史文獻部編,2009年出版):“康熙二年七月,(吳英)隨建平侯鄭鳴駿、永勝伯鄭纘緒等萬余名之眾赴泉州降清,旋給守備札。”

  民國?陳衍《福建通志?福建列傳?卷35?吳英》:“值海濱搶攘,用將才起家。”

從提督王進功攻鄭經:浙江都司僉書銜、浙江提標都司

  康熙三年(1664年),從提督王進功攻鄭經(即鄭錦。參見泉州歷史網《泉州人名錄·鄭經》),因福建銅山島(銅山古城即位于東山島東北部銅陵鎮(zhèn))戰(zhàn)功擢浙江都司僉書銜,尋授浙江提標都司。

   《清史稿·卷261·列傳48·吳英》:“從提督王進功攻鄭錦,拔銅山城,加都司僉書銜。尋授浙江提標都司。”

  清·李光地《誥授威略將軍福建水師提督吳公墓志銘》:“值海濱搶攘,用將材起家,隨大師克平金、廈,功授都司僉書,隸浙江提督。”

  清?乾隆《泉州府志?卷56?勛績?國朝勛績?吳英》:“康熙二年,從平金、廈,論功授浙江都司。”

  清·李恒《國朝耆獻類征》(天津圖書館歷史文獻部編,2009年):“以康熙三年福建銅山島戰(zhàn)功,加授都司僉書銜。”

  民國?陳衍《福建通志?福建列傳?卷35?吳英》:“隨大師克平金、廈功,授都司僉書,隸浙江提標。”

與平耿精忠之亂

  康熙十二年(1673)十一月,平西王吳三桂叛亂,靖南王耿精忠、平南王尚可喜之子尚之信先后呼應,史稱“三藩之亂”。

  康熙十三~十五年(1574—1576年),吳英從提督塞白理、貝子傅拉塔、提督石調聲、康親王·杰書在浙江平叛,累立戰(zhàn)功,先后擢遷浙江提標營左營游擊、中軍參將。康熙十五年(1576年)九月,康親王·杰書率大軍入閩,耿精忠投降。

  康熙十三年(1574年):左營游擊

  《清史稿·卷261·列傳48·吳英》:“十三年(1574年),耿精忠反,其將曾養(yǎng)性侵浙,總兵祖弘勛以溫州叛應之,分犯寧波、紹興。英從提督塞白理擊敗之,降其將李榮春等,遷左營游擊。”

  清·李光地《誥授威略將軍福建水師提督吳公墓志銘》:“歲甲寅(康熙十三年,1674年),三孽并興,耿精忠遣偽帥出仙霞關,犯金華、衢州,旁入江西;海寇響應,東南震動。官兵進剿,公在行間,或間公閩人不可信;提督塞公獨深契之,授公左營游擊。”

  清?乾隆《泉州府志?卷56?勛績?國朝勛績?吳英》:“甲寅耿變,賊兵出據金、衢。提督塞白理授英左軍游擊。”

  民國?陳衍《福建通志?福建列傳?卷35?吳英》:“歲甲寅,‘三藩’并興,耿精忠軍出仙霞,駐金、衢,旁入江西;鄭氏響應,東南震動。或閑英閩人,不可信;提督塞獨深契之,授英左營游擊。”

  康熙十四年(1575年):中軍參將

  《清史稿·卷261·列傳48·吳英》:“十四年(1575年),養(yǎng)性、弘勛率眾十馀萬犯臺州。英言于塞白理,陽修毛坪山徑,潛引兵間道自仙居襲賊后,賊踞黃巖半山嶺拒戰(zhàn)。英偕游擊曾承等冒矢石前進,斬其將劉邦仁等,遂復黃巖(后又率軍收復太平、樂清等縣),遷中軍參將。”

  清·李光地《誥授威略將軍福建水師提督吳公墓志銘》:

  “公奮勵,甫視事三日,退寧海梅坑賊,進兵雙門,解臺州圍;復破水賊張拱垣于三門港,殲偽帥朱飛熊于毛頭洋,軍氣大振。

  既,鑲藍旗貝子富公至浙江視師,提督首薦公,即命為前鋒。

  公引兵揚言修毛坪路,陰襲涼棚,取之;斬賊帥劉邦仁,遂復黃巖。貝子奇之,尋令復太平、樂清等縣。

  抵上塘,遇賊兵二萬眾,奮擊之,斬數千級。

  賊將許奇保殘卒據綠帳,隔河而陣;公下令人負草一束,夜乘潮填河而濟,大破之;遂由猴孫嶺奪其堡,引大兵直至青田。

  偽帥連登云以十萬眾圍處州逾二載,聞青田破,餉道阻絕,遂夜遁。”

  清?乾隆《泉州府志?卷56?勛績?國朝勛績?吳英》:

  “平寧海梅杭賊,解臺州圍。復破偽帥張拱垣于三門港、殲朱飛熊于毛頭洋,軍聲大振。

  會貝子富喇嗒視師,問‘諸將誰可膺大任者?’提督首以英對,遂授為先鋒。

  前后復黃巖、太平、樂清等縣,斬賊帥劉邦仁等;又破賊二萬于上塘。賊保殘卒,隔河而陣;英夜令人負草一束,乘潮填河以濟,大破之。乘勝復青田縣,斷賊餉道。

   敗偽將連登云十萬眾,解處州圍。”

   民國?陳衍《福建通志?福建列傳?卷35?吳英》:

  “英奮勵,甫視事三日,退寧海梅坑賊。進兵雙門,解臺州圍;復破水賊張拱垣于三門港、殲偽帥朱飛熊于毛頭洋,軍氣大振。

  既,鑲藍旗貝子到浙視師,提督首薦英,即命為前鋒。

  引兵揚言修毛坪路,陰襲涼棚取之,斬賊帥劉邦仁,遂復黃巖。貝子奇之,尋令復太平、樂清等縣。

  抵土塘,遇賊兵二萬眾,奮擊之,斬數千級。

  賊帥許奇保殘卒據綠帳,隔河而陣。英下令人負草一束,夜乘潮填河而濟,大破之;遂由猴孫嶺奪其堡,引大兵直至青田。

  偽將連登云以十萬圍處踰二載,聞青田破,餉道阻絕,遂夜遁。”

  康熙十五年(1576年)

  《清史稿·卷261·列傳48·吳英》:

  “十五年(1576年),貝子傅拉塔規(guī)復溫州,養(yǎng)性、弘勛率三萬人乘夜劫營。英分兵五百伏賊后,自率精銳據大羊山,阻其要道,遇賊,殊死戰(zhàn),身中數槍。師繼進,伏盡起,賊大潰,斬獲無算。

  尋從提督石調聲援象山;賊屯石門、西溪二嶺。英偕游擊侯奇等分兵三道抵慈溪,擊沈(同“沉”)賊船,殲其眾,遂復象山。

   九月,康親王·杰書進征福建,精忠降,養(yǎng)性、弘勛引退。其將馮公輔猶踞松陽,英入山,招之降。其黨林惟仁等屯處州,英剿撫兼用,斬賊五百余,降惟仁及兵千余。”

  清·李光地《誥授威略將軍福建水師提督吳公墓志銘》:

  “曾養(yǎng)性者,耿逆之梟將也;擁賊兵數萬,據溫州。乘王師初至,分五路夜燒我營。公急白貝子,令諸軍棄營據險,軍以不亂。公自率精兵據大羊山,阻其要道;復請分兵五百,抄伏敵后。是夜,賊沖殺數四,公力戰(zhàn)達曙,身中數創(chuàng),士不傷者才五十人。天明,單騎突之,大師繼進,伏兵并起,賊自相踐踏,斬獲無算。公逐賊至溫州城下,銃傷馬顛,復奮起刃十余人,奪賊馬以戰(zhàn);貫其眾,由將軍橋以歸。

  初,貝子收兵,失公所在,大駭;既見公,喜且泣曰:‘以一身當數萬眾,戰(zhàn)終夜不殆,神衛(wèi)汝忠耶。’

   是役也,曾養(yǎng)性僅以身免,耿氏精銳盡矣。

  未幾,還守寧波中軍。適賊船二百余艘直臨定關,公偵得定關守備方俊受偽札為內應,請?zhí)岫搅匾允举\。賊遽退守象山,公復請兵破之。旋奉檄收捕大嵐山寇,搜斬數百人,余黨潰散。

  時耿逆已輸誠,而松陽、遂昌山寇游魂出沒;貝子駐師石塘,召公捕之。

  賊首馮公輔屯戴火山,素詟公威名,出就撫。其別魁林惟仁、黃太相等擁眾黃鼻山,左倚懸崖、右臨深潭,以獨木為橋;山廣袤數十里,莫可蹤跡。前督、撫遣人招之,輒為所殺。公令諸軍持三日糧,夜腰繩魚貫上,席草而下;至楊梅灘遇賊,破之,降其眾,山寇悉平。”

  清?乾隆《泉州府志?卷56?勛績?國朝勛績?吳英》:

  “曾養(yǎng)性據溫州,乘夜來襲。英急白貝子棄營守險,分兵抄賊后;自率精兵殊死戰(zhàn)。前后夾攻,賊大潰,養(yǎng)性僅以身免。英追至城下,炮擊馬踣,躍起揮刀破賊,奪馬護其眾以歸。功第一,擢為中軍。

  適賊船二百余迫定關,守備方俊陰約內應;白提帥,立斬以徇。擊敗賊于象山,連平大嵐、遂昌、松陽諸山寇。”

  民國?陳衍《福建通志?福建列傳?卷35?吳英》:

  “有曾養(yǎng)性者,耿之梟將也,時擁大兵據溫;乘大兵初至,分五路夜來燒營。英急白貝子,令諸軍棄營據險,軍以不亂。自率精兵據大羊山,阻其要道,復請分兵五百抄伏敵后。是夜,賊沖殺數四。英力戰(zhàn)達曙,身中數創(chuàng),士不傷者才五十人。天明,單騎突之;大師繼進,伏兵并起,賊自相踐踏,斬獲無算。遂之至溫州城下,銃傷馬顛,復奮起刃十余人,奪賊馬以戰(zhàn),貫其眾由將軍橋以歸。

   初,貝子收兵,失英所在,大駭。既見,喜且泣曰:‘以一身當數萬眾,戰(zhàn)終夜不殆,神衛(wèi)汝耶!’

  是役也,曾養(yǎng)性僅以身免,耿氏精銳盡矣。

  未幾,還守寧波中軍。適賊船二百余艘直臨定關,英偵得定關守備方俊受偽札為內應,請?zhí)岫搅匾允举\。賊遽退守象山,英復請兵破之。旋奉檄收捕大嵐山寇,搜斬數百人,余黨潰散。

  時耿已輸誠,而松楊、遂昌山寇游魂出沒。貝子駐師石塘,召英捕之。

   賊首馮公輔屯戴火山,素詟英威名,出就撫。其別魁林惟仁、黃大相等擁眾黃鼻山,左倚懸崖、右臨深潭,以獨木為橋,山廣袤數十里,莫可蹤跡;前督、撫遣人招之,輒為所殺。英令諸軍持三日糧,夜腰繩魚貫上,席草而下;至楊梅灘。遇賊,破之,降其眾,山寇悉平。”

解泉州圍、援漳州

  “三藩之亂”期間,以臺灣為主要基的南明·鄭氏集團多次進攻福建、廣東,與清軍展開拉鋸戰(zhàn)。

  康熙十六年(1577年):處州副總兵

  吳英《行間紀遇》載,康熙十六年丁巳(1677年)七月,康親王命吳英赴處州任副總兵。

  康熙十七年(1578年):福建督標中軍副將

  康熙十七年(1678年),鄭經(鄭錦)犯閩南、陷海澄、困泉州,駐閩清軍失利被動。吳英率師從康親王和提督石調聲馳援進剿,解泉州圍,擢福建督標中軍副將;又率師援漳州,連克十九寨,收復海澄。

  《清史稿·卷261·列傳48·吳英》:

  “十七年(1678年),錦犯泉州,康親王檄調聲赴援,英率師從。錦將劉國軒據洛陽橋,英自上游陳山壩渡江,以奇兵出賊后,造浮橋濟師,前后夾攻,斬級六百有奇。遷福建督標中軍副將。

   率師援漳州,連克十九寨,轉戰(zhàn)至江口,發(fā)炮擊沈敵船,遂復海澄。”

  清代水陸提督總兵官楊婕《平閩紀》中記載:“臣帶浙江提標參將王英(即吳英)、溫鎮(zhèn)標游擊傅成等,各帶本標營官兵五百名,合成一旅,前往陳山壩奪路剿殺。”

  清·李光地《誥授威略將軍福建水師提督吳公墓志銘》:

  “而海孽復熾,陷海澄、困泉州,斷洛陽長橋以阻援兵。

   公以副總兵官從康親王救剿,自仙游分兵兩路,出間道解泉圍,奪江東橋守之;破砦十有九,遂復海澄。”

  清?乾隆《泉州府志?卷56?勛績?國朝勛績?吳英》:

  “遷閩督標中軍副將。

  時鄭氏陷海澄、困泉州,斷洛陽、江東二橋以阻援兵;乃引大兵由間道解泉州圍,戰(zhàn)陳三壩、觀音山,奪江東橋,連破十九寨,遂迫海澄。”

  民國?陳衍《福建通志?福建列傳?卷35?吳英》:

  “而鄭氏復熾,陷海澄,困泉州,斷洛陽長橋以阻援兵。英以副總兵官從康親王救剿。

   自仙游分兵兩路由間道解泉圍,奪江東橋守之;破砦十有九,遂復海澄。”

  康熙十八年(1579年):同安總兵

  康熙十八年己未(1679年)五月,擊敗劉國軒的反撲;秋,因功擢福建同安鎮(zhèn)總兵官。

   《清史稿·卷261·列傳48·吳英》:“十八年,國軒復擁眾數萬屯郭塘、歐溪頭,謀奪江東橋,英擊走之,擢同安總兵。”

  清·李光地《誥授威略將軍福建水師提督吳公墓志銘》:“己未秋,擢同安總兵官。”

  清?乾隆《泉州府志?卷56?勛績?國朝勛績?吳英》:“升同安總兵官。”

  民國?陳衍《福建通志?福建列傳?卷35?吳英》:“己未秋,擢同安總兵官。”

隨清軍進克金、廈

  康熙十九年庚申(1580年),寧海將軍拉哈達和福建巡撫吳興祚自同安港口分兵,吳英率舟師配合大軍進克金門、廈門,鄭經(鄭錦)遁臺灣,清政府完全掌控了包括閩海諸島在內的八閩全境。是年,吳英奏請復姓吳。

  《清史稿·卷261·列傳48·吳英》:“十九年(1680年),偕寧海將軍拉哈達、巡撫吳興祚自同安港口分兵,進克廈門,錦遁歸臺灣。是年英奏請復姓。”

  清·李光地《誥授威略將軍福建水師提督吳公墓志銘》:“明年(康熙十九年,1680年),率舟師合大軍進攻金門、廈門,賊棄兩島遁回臺灣。”

  民國?陳衍《福建通志?福建列傳?卷35?吳英》:“明年,率舟師合大軍進攻金、廈,鄭氏棄兩島遁回臺灣。”

  清?乾隆《泉州府志?卷56?勛績?國朝勛績?吳英》:

  “率舟師平金、廈。

  是歲,郡大饑,請于總督,許沿海民出界采捕,全活百萬。”

  清·乾隆《福建通志·卷30》載,“是歲,列郡大饑”,身為同安總兵官的吳英,在收復金、廈后,“馳請總督姚啟圣出示許沿海百姓出界采捕,全活百萬。”

作施瑯副手進攻澎湖、臺灣

  施瑯籌劃攻臺

  康熙廿年(1681年)七月,康熙帝復授施瑯(參見泉州歷史網《泉州人名錄·施瑯》)福建水師提督,籌劃平臺事宜。十月,同安總兵吳英以姚啟圣屬下參與操練水師,以備攻臺。

  清·李光地《誥授威略將軍福建水師提督吳公墓志銘》:“會靖海侯施公瑯來提督海疆事,議進攻澎、臺,引公自助。”

  民國?陳衍《福建通志?福建列傳?卷35?吳英》:“會靖海侯施瑯來提督海疆事,議進攻澎、臺,引英自助。英謂瑯曰:‘公與海上有父子弟侄之仇,今日之事為國靖難,不挾恕殺降,英敢不惟命。’瑯從之。”

  清·吳英《行間紀遇·施瑯進攻臺灣事》載,康熙廿一年(1682年)二月以前,“時水師萬提督奉旨改調陸路提督,命施瑯為水師提督,至閩與姚總督意議不合,疏請只用英為副,可破臺灣,不必總督出師。部議以進取臺灣是總督先發(fā)其議,必須親行。”部議既然否定施瑯專征的請求,任用吳英為副手的舉薦自然也未獲準。

  施瑯于康熙廿一年(1682年)三月初一《密陳專征疏》(施瑯《靖海紀事》)中,向朝廷舉薦8位高級將領,首位就是吳英:“同安總兵官臣吳英,智勇兼優(yōu),竭忠自許,可以為臣之副,尤望恩嘉獎勵。”

  康熙廿一年(1682年)五月,施瑯、吳英等重要將官在銅山(今東山)召開進征臺灣的軍事會議。

   清·吳英《行間紀遇·施瑯進攻臺灣事》載,“(康熙廿一年[1682年])七月間,施提督與姚總督議終不合,提請專征,親至同安潯尾,與英商議同征。英見都、提未甚和睦,不敢許。”

  任興化總兵

  康熙廿二年(1583年),吳英移駐興化(莆田),任興化鎮(zhèn)總兵官,入籍興化(今莆田),定居黃石定莊。

   《大清圣祖仁皇帝實錄》(臺灣文獻叢刊第165種,大通書局)載:“壬戌(康熙廿一年,1682年)十月十三日,福建總督姚啟圣疏言:興化總兵林承病故,擬將同安鎮(zhèn)官兵并入興化鎮(zhèn)。得旨:‘吳英著照該都所請,調補興化總兵官。’”

  清·李光地《誥授威略將軍福建水師提督吳公墓志銘》:“二十二年(1583年)移興化。”

  與施瑯同征臺灣

  康熙廿一年(1682年)十月,施瑯獲得臺灣專征權,但其在十一月二十五日所奏的《舟師北上疏》中,所列同征臺灣諸將中并沒有吳英。

  康熙廿二年(1682年)二月,康熙帝批準吳英同征。

  清·吳英《行間紀遇·施瑯進攻臺灣事》載,三月廿八日,施瑯會見己調任興化總兵官的吳英,轉達康熙旨意:“在三藩反叛,朕遣發(fā)官兵亦不過數年而定,只有福建海寇,我官兵到則賊船退,我官兵回則賊船來,實為國家大患。今命汝為水師提督,可傳說各官,若有能同心竭力破臺平海者,朕斷不負汝等。”吳英接受了施瑯的邀請,同意充當施瑯副手,協(xié)力同征。交談中,吳英忠告施瑯,平臺后“一則不可挾私報復,二則不許殺降,三則嚴禁搶掠奸淫”。

  應該說,后面兩條,施瑯是清醒而自覺的,這從平臺后所頒布的《曉喻澎湖安民示》、《諭臺灣安民生示》可以看出。至于勿報家仇,對施瑯及其族人來說較有難度,因為施瑯的父親、弟弟、子侄均為鄭成功殺害,有三世之仇。但在種種因素制約下,施瑯還是容留、善待鄭氏,沒有挾私報復。施偉青《施瑯評傳》認為吳英等部將的勸告當起了一定作用。

  不久,吳英趕往銅山,以興化鎮(zhèn)總兵官銜作為施瑯的副手,主掌陸軍。

   清·吳英《南天禪寺碑記》:“及建牙蘭水(“牙”:牙旗;“蘭水”:莆田木蘭溪。“建牙蘭水”:遷興化總兵,駐莆田),席未暖而統(tǒng)師跨海,進克澎、臺。越歲言旋。”

  提議先取澎湖八罩

  吳英《行間紀遇·施瑯進攻臺灣事》載,在康熙廿二年(1682年)六月初一的軍事會議上,吳英分析雙方形勢:“賊有上中下三策:若行上策,盡撤澎湖之眾,退守臺灣,只留趕繒快船數十只澎湖。在俟我?guī)煹奖耍\船不來交戰(zhàn),竟出我之后,來擾我沿海,阻我糧運。臺灣處處皆險,可登岸者只有二三處,賊以兵民土番堵守百日易……若行下策,盡臺灣之眾,以作孤注,分為水陸,據守澎湖。我主兵者須身先士卒,用破釜沉舟之法,官兵不得不用命,澎湖若破,臺灣可不攻而定。”提議先取澎湖八罩的行動方針。

  六月十四日,施瑯、吳英率水師2萬多人、戰(zhàn)船300多艘,由銅山島港口揚帆,乘夏季南風,向澎湖列島進發(fā)。十五日,抵澎湖海域之貓嶼花嶼,將船只灣泊八罩水域。

  清·李光地《誥授威略將軍福建水師提督吳公墓志銘》:“遂以癸亥(康熙廿二年,1683年)六月某日發(fā)銅山,取八罩,直抵澎湖。”

  民國?陳衍《福建通志?福建列傳?卷35?吳英》:“遂以癸亥六月某日發(fā)銅山,取八罩,直抵澎湖。”

  鄭軍主將劉國軒也己經周密部署,嚴陣以待。吳英《行間紀遇·施瑯進攻臺灣事》載:“見賊船二百余號俱在港內揚帆排列,而邊山上大小煩炮不計其數,炮子猶如星多雨落。”

  六月十六日初戰(zhàn)

  六月十六日早,清軍發(fā)起攻擊,戰(zhàn)斗打響。

  施瑯《靖海紀事》載:藍理、曾成、張勝、吳啟爵、趙邦試、許英等10多位將官各率兵船“首先進港,沖鋒鏖戰(zhàn)”。但由于鄭軍兵船眾多,防守嚴密,致清軍兵船“齊擠澀港口,不能前進”;且“時值南潮正發(fā),前鋒數船被流逼近炮城,賊艘復合,齊出包圍”。危急之際,吳英“單船駕雙櫓,沖入賊艨”。在突圍激戰(zhàn)中,施瑯“自將坐駕直沖入賊艨殺退”,右眼受傷;藍理、張勝、趙邦試等受重傷。

  吳英《行間紀遇·施瑯進攻臺灣事》自述道:“只有將官藍理、曾成、張聲、趙邦試等數船,首先進港。賊之船多,我船無援。英見勢危急,即單船架雙櫓,沖人賊舟宗(“舟宗”合一字)。偽水師總督林升見英一船沖入重圍,率領數船前來夾擊英船。英嚴督官兵沖敵,齊發(fā)炮箭。林升一船當先,賊眾死傷甚多,林升左腿打斷,各船賊兵不敢抬頭,隨即敗遁,退入內港。英以單船前后無援,故退出港。”

  《清史稿·卷261·列傳48·吳英》:“會施瑯進攻澎湖,英偕總兵朱天貴、林賢等自八罩嶼乘風進擊,游擊藍理陷圍,英沖入敵陣,拔之出。”

  清·李光地《誥授威略將軍福建水師提督吳公墓志銘》:“賊勢盛,前軍被圍,公單船拔出之。”

  民國?陳衍《福建通志?福建列傳?卷35?吳英》:“鄭氏勢盛,前軍被圍,英單船拔出之。”

  決戰(zhàn)準備

  六月十六日傍晚,舟師在西嶼海面拋泊。

  吳英《行間紀遇·施瑯進攻臺灣事》自述:

  十六日傍晚,突圍出港的吳英“即坐小船登上施提督座駕船上”,見施瑯面上有傷,給予問候。交談中,兩人分析當天戰(zhàn)斗之得失及其原因。就處置有關事宜和制定作戰(zhàn)方案,施瑯坦誠征詢吳英的意見,吳英也坦率地提出看法。

  “英曰:‘我主兵者須身先士卒,用破釜沉舟之法,官兵不得不用命。澎湖若破,臺灣可不攻而定。’”

  “英曰:

  ‘我國家數十年來,為此海寇屢撫屢剿,所費兵馬錢糧無慮千萬,沿海數省被害百姓亦不啻千萬,今數十年逋突已扼其吭,若不破此賊,日后再有何人敢言破臺之事?

  此行非容易到此,今日我殺入重圍,所見賊船雖多,而出頭者只有大煩船二、三十只,果是兇猛,余者亦不過碌碌逐陣而已。今日我?guī)熃砸虼啵舜擞^望,依我愚見,明早收船八罩,申明賞罰之令,將不向前將領盡行捆綁,欲以軍法從事,待我會各鎮(zhèn)保領,令各立軍令狀,將功贖罪。

   我戰(zhàn)船四百余號,只挑選大船四五十只,余船盡令在后架梁,將各船精銳官兵盡行挑出,每大船上若站得二百人者,艙底再藏伏二百人,如對敵死傷一人,即換一人,其槍炮弓箭俱不許開用,令各兵盡抱火桶火罐,伏在兩傍舷邊。各鎮(zhèn)自領前鋒,我船進港,賊大船必來迎,故我船派配已定,或二船、或三船,攻燒一船,賊船火起,我官兵不許過船,聽其自燒,另攻別船,賊之前鋒大船一經燒盡,余船無不就擒矣。’

  今日只因船多,彼此觀望所誤,若挑定官兵,船只無多,各船蓬上俱書姓名,各鎮(zhèn)領頭當先,眾將不敢不進,不患此賊不破也。’

   施提督曰:‘如此則破賊之任,全在于公。’”

  十七日早,全體舟師復收八罩水安澳停泊。當日施瑯在八罩召開將領會議,申明賞罰之令,重賞藍理、許英等率部奮勇戰(zhàn)斗的將領,并將12位觀望不前的將領捆綁,欲以軍法處置;后采納吳英、吳啟爵、林賢等人的陳情,命其戴罪立功。又命令各大小戰(zhàn)船的風篷上大書將弁姓名,以便觀看,備知進退先后,分別賞罰。

   吳英《行間紀遇·施瑯進攻臺灣事》還記載,在當日的軍事會議上,吳英謹慎提議“必先撥快哨二十只,進入澎港,探有賊船多寡,拋泊何處,陸地有無賊守,并看港路寬狹淺深,俟其回報,方可分兵而進”。

  從十六日晚至二十一日,施瑯多次與吳英、林賢等主要將領商議,制定新的作戰(zhàn)方案。

  六月廿二日決戰(zhàn)

  廿二日,清軍再次向澎湖鄭軍發(fā)起猛烈攻擊。由于采取正確戰(zhàn)術,加上將士“奮不顧身,抵死戳力擊殺”,終克取澎湖,取得平臺的關鍵性大捷。

   《清史稿·卷261·列傳48·吳英》:“翌日,進取虎井嶼,英右耳中槍,益力戰(zhàn),躍入敵艦,手刃其將鄭仁,余悉駭竄。國軒與鄭克塽乞降,事具瑯傳。”(參見泉州歷史網《泉州人名錄·施瑯、鄭克塽》)

  清·李光地《誥授威略將軍福建水師提督吳公墓志銘》:

  “翼日進攻,殺賊先鋒,燒其船。公所乘船忽為潮水沖著石上,賊船火烈將及公,副將詹六奇駕小舟挽公避再三;公以眾軍在船,義不獨存,堅卻之。船忽浮起,士氣益勵,戰(zhàn)彌力,賊大敗;毀賊船百九十余艘,殲偽官將三百余員,殺溺賊兵五萬計。俘者皆縱遣使歸,諭以恩信禍福,整眾臨之。

  賊勢窮,納款舉士降……

  自海逆負險造亂四世,歷六十年所;公與施侯合謀,七日而舉之。天子嘉公功,眷待與施公埒。”

  民國?陳衍《福建通志?福建列傳?卷35?吳英》:

  “翼日進攻,殺其先鋒,燒其船。英所乘船忽為潮水沖著石上,敵船火烈。將及,副將詹六奇駕小舟挽英避再三,英以眾軍在船,義不獨存,堅卻之。船忽浮起,士氣益厲,戰(zhàn)彌力。鄭氏大敗,毀其船百九十余艘、殲其官將三百余員、殺溺兵五萬計。俘者皆縱遣使歸,諭以恩信禍福,整眾臨之。

  鄭氏勢窮納款,舉土降。”

  此次決戰(zhàn),施瑯水師實施了3項預定的戰(zhàn)術:

  一是改變十六日戰(zhàn)斗中的無序狀態(tài)。“將大鳥船五十六只居中,分為八股,每股七只,各作三疊”,既各有明確的作戰(zhàn)方向與任務,又可相互配合接應;同時,部署兩股雙帆船隊分別直入東、西畔內,“作疑兵牽制”。(施瑯《靖海紀事》)

  二是采取多船攻燒一船的戰(zhàn)法。吳英《行間紀遇·施瑯進攻臺灣事》自述稱是“以二船或三船攻一船”;但江日升《臺灣外紀·卷9》則說是“先以三疊浪而進,變以五梅花”,即“以五只船結為一隊,攻破一只”,并云此乃吳英提出的。

  三是采用火攻。施瑯《飛報大捷疏》(施瑯《靖海紀事》)寫道:“賊被我?guī)熡没鹜盎鸸掼髿Т笈诖酥弧保胺贇Т篪B船三十六只、趕繒船六十七只,洋船改戰(zhàn)船五只”,“又被我?guī)熁鸫孙L燒毀鳥船一只、趕繒般二只。”

  在這天的激戰(zhàn)中,吳英領一股舟師居左奮戰(zhàn)。吳英《行間紀遇·施瑯進攻臺灣事》記述:“英見時勢危急,即督領各營船只。英船當先殺入,焚燒賊大船數只。時英右耳被銃傷裂,忍痛率領眾船奮力攻燒,賊兵亦殊死戰(zhàn)。時,施提督、金門鎮(zhèn)陳龍督領眾船齊到夾擊,隨將賊船盡行燒毀擒獲……”清?乾隆《泉州府志?卷56?勛績?國朝勛績?吳英》:“適施瑯平澎、臺,英率先取八罩,焚戰(zhàn)艦,殺賊幾盡。”

  從施瑯水師的作戰(zhàn)方法及由此帶來的戰(zhàn)果,可看到十六日晚吳英所提建議對施瑯軍事決策的明顯影響。

留鎮(zhèn)臺灣

  拒臺灣鎮(zhèn)將私降

  就在劉國軒見勢瓦解、遣員赴澎湖講議納款投降之際,臺灣二百余員鎮(zhèn)將私下列名遣人前來,稱準備會眾舉事,擒獻巨魁以降。施瑯與吳英商議,吳英堅持不可,斷絕了鄭氏逃遁海外的后患,促進臺灣整體回歸。

  吳英《行間紀遇》載:

  “劉國軒見勢瓦解,遣員赴澎湖講議納款投降,正在酌議之間,施提督請英密言:‘臺灣有偽鎮(zhèn)將二百余員,列名遣人前來,請給令牌旗號,不用我?guī)煹奖耍恋葧娕e事,擒獻巨魁,我無亡矢遺鏃之費。’

  英曰:‘賊之強梁善戰(zhàn)者,前已覆沒殆盡,臺灣余寇不過斧底游魂,旦晚可定,今若輕聽妄動,殘害生靈,是汝我有欺天之罪也。此事斷斷不可,如聽小人之言,內中豈無受海上之恩者,恐一允許,人多易泄。設有一二走漏風聲,鄭家兄弟子侄登舟飄遁別國而去,我等欲從何處追尋? 縱得臺灣,亦難班師矣。’”

  留鎮(zhèn)臺灣

  澎湖大捷促使臺灣鄭氏集團歸順中央政權,清政府完成統(tǒng)一大業(yè)。康熙廿二年(1583年)八月十三日,施瑯舟師抵臺灣。二十三日,施瑯在劉國軒陪同下,率吳英、林賢等踏勘臺灣南、北二路。在臺期間,施瑯認真做好政權的接收工作和鄭氏人員的安置工作,發(fā)布《諭臺灣安民生示》、《嚴禁搞師示》等告示,穩(wěn)定社會。
康熙廿二年(1583年)十一月二十二日,施瑯率水師主力離臺。

  清·李光地《誥授威略將軍福建水師提督吳公墓志銘》:“施侯凱旋,留公鎮(zhèn)撫其地。”

  江日升《臺灣外紀·卷10》:“遂將臺灣地方交吳英總統(tǒng)把守。”

  清?乾隆《泉州府志?卷56?勛績?國朝勛績?吳英》:“鄭氏納款,留英鎮(zhèn)撫其地。”

  民國?陳衍《福建通志?福建列傳?卷35?吳英》:“施瑯凱旋,留英鎮(zhèn)撫其地。”

  康熙廿三年(1684年)四月,清政府設置臺灣府(轄臺灣、鳳山、諸羅3縣),首任臺灣府知府蔣毓英、臺灣鎮(zhèn)總兵官楊文魁先后到任。至康熙廿四年(1585年)吳英入覲,三月十日到京,其鎮(zhèn)撫臺灣的時間至少有1年2個月。

  吳英留鎮(zhèn)臺灣期間,改建東寧天妃宮。連橫《臺灣通史·卷30》載,吳英“禁暴誥奸,市肆不擾”,臺灣社會安定,沒有發(fā)生動亂。

  康熙(1662—1722年)間,“平臺有功有德于民,建祠以報”(《臺灣府志三種》,中華書局,1985年)。臺灣府城建有施將軍祠和吳將軍祠。《福建通志·臺灣府·清》:“吳將軍祠在東安坊,祀福建水師提督吳英,欽賜御書匾額‘作萬人敵’。祠后有樓曰‘仰止樓’,乾隆五十三年修。其子孫有來臺者,居于此祠,改其額曰‘吳氏家廟’。”臺南百姓祀吳英神像,稱“臺灣公”。

入覲

  康熙廿四年乙丑(1585年),吳英入覲,三月十日到京,奏陳“減船”與“屯田”二事。三月廿三日陛辭。

  吳英《南天禪寺碑記》:“又內召入覲。”

  《清史稿·卷261·列傳48·吳英》:

  “二十四年(1585年)入覲。奏言:

  ‘臺灣地勢絕險,土番止求衣食,素無他原。自來小寇竊發(fā),皆由內地奸民作崇,陸師搜捕易盡。前議設水師趕繒雙篷船百,請減十之八,留二十船分撥臺灣、澎湖二處,傳遞文書。

  臺灣、澎湖經制官兵一萬員名,前議以鹿皮、白糖通洋助餉,不能如期給發(fā)。臣見臺灣民田之外,別有水田,俱屬鄭氏親黨及其部將,耕牛甚多。請分四千屯田,每兵給田三十畝、牛一,課耕種。農隙操練,則兵有恒產,餉可省半。’

  疏入,命議行。”

  然而,吳英的建議并沒有被采納執(zhí)行。《臺灣府志三種》(中華書局,1985年)收錄臺灣首任總兵官楊文魁《臺灣紀略碑文》說:“原任興化鎮(zhèn)吳(吳英)條陳屯田、減船事宜,往返核覆,幾經三載,終仍舊制。”

移舟山總兵、擢四川提督加左都督銜

  康熙廿四年(1585年)入覲后,四月初一傳令吳英移鎮(zhèn)浙江舟山(舟山鎮(zhèn)總兵官);回閩,六月由興化啟程,八月十五日抵舟山任。十月二十日尋擢四川提督,鎮(zhèn)蜀十一年,以軍功加左都督銜,授世職拖沙喇哈番,進世職三等阿達哈哈番。

   清·吳英《南天禪寺碑記》:“移鎮(zhèn)舟山。下車三月,忽奉提督西川之命,在蠶叢(蜀先王之名,指蜀地)者一十余載。”

  《清史稿·卷261·列傳48·吳英》:“尋移鎮(zhèn)浙江舟山,擢四川提督。英先以軍功加左都督,授世職拖沙喇哈番。敘平臺、澎功,進世職三等阿達哈哈番。”

  清·李光地《誥授威略將軍福建水師提督吳公墓志銘》:

  “尋調鎮(zhèn)舟山,海寇洪煥等二千余人聞風歸命。

  再擢四川提督,破吳三桂余黨楊善、師九經等,散其眾。川中洊經兵燹,千村荊杞,伏莽竊發(fā);公嚴塘汛,懸賞購募,獲積盜三百余人,斃其魁六十三人于杖,盜賊屏息。鎮(zhèn)蜀十有一年。”

  清?乾隆《泉州府志?卷56?勛績?國朝勛績?吳英》:“尋移鎮(zhèn)舟山。擢四川提督,蕩清吳逆余黨。帥蜀十余年,蠻酋懾服。”

  民國?陳衍《福建通志?福建列傳?卷35?吳英》:

  “尋調鎮(zhèn)舟山,海寇洪煥等二千余人聞風歸命。

  再擢四川提督,破吳三桂余黨楊善、帥九經等,散其眾。川中洊經兵燹,千村荊杞,伏莽竊發(fā);英嚴塘汛,懸賞購募,獲積盜三百余人、斃其魁六十三人于杖,盜賊屏息。鎮(zhèn)蜀十有一年。”

  在四川成都市,至今還有一條以吳英命名的街道,名“吳英街”。

調福建陸路提督、改水師提督

  康熙卅五年(1696年)三月廿一日,施瑯卒于廈門任上;當年七月十四日,調四川提督吳英為福建陸路提督(《清實錄》,中華書局,1986年)。康熙卅六年丁丑(1697年)仲春,吳英回閩蒞任。康熙卅七年戊辰(1698年),改任水師提督,駐廈門(鷺島)(《清實錄》,中華書局,1986年)。

  吳英《南天禪寺碑記》:“丁丑(康熙卅六年,1697年)仲春,適奉璽書,提督全閩陸師軍務。間從閫政之余,躬歷山陬,經營相度,庀材重建……厥工將竣,余又奉特簡,移旌鷺島統(tǒng)制水師。”

  《清史稿·卷261·列傳48·吳英》:“三十六年(1697年),調福建陸路提督,改水師。”

  清·李光地《誥授威略將軍福建水師提督吳公墓志銘》:

  “施侯(施瑯)既卒,上念閩海反側,非宿將莫能鎮(zhèn)撫,遂調公福建陸路提督;旋改督水師。

  凡十余年,前后如京師朝行在者再。御書‘作萬人敵’四字以賜。”

  清?乾隆《泉州府志?卷56?勛績?國朝勛績?吳英》:“調福建陸路,旋改水師。御書‘作萬人敵’四字以賜。”

  民國?陳衍《福建通志?福建列傳?卷35?吳英》:

  “施瑯既卒,上念閩海反側,非宿將莫能鎮(zhèn)壓,遂調英福建陸路提督,旋改水師。

  凡十余年,前后如京師者再,御書‘作萬人敵’四字以賜。”

  康熙卅八年己巳(1699年),吳英重修晉江東石南天禪寺,并勒碑記之。(參見泉州歷史網《泉州儒道釋寺廟·南天寺·康熙卅八年吳英《南天禪寺碑記》)

  清·吳英《行間紀遇》載:康熙四十二年癸未(1703年),康熙帝第四次南巡,吳英覲見于杭州,授賜“作萬人敵”匾額。《清國史傳稿》5653號(臺北故宮文獻處)亦載此事。

  康熙四十四年己酉(1705年)二月間,康熙第五次南巡,召見吳英,賜祖宗祠堂匾額“燕翼貽謀”四字、七字對聯(lián)1幅等物。

  廈門老城區(qū)有祀施瑯和吳英的兩座“將軍祠”,位于將軍祠路,建于康熙間。為吳英所建的“將軍祠”,氣勢雄偉,建筑精美,祠前還立有華表、牌坊,牌坊上鐫刻圣旨。1938年廈門淪陷,因祠上貼有幾張宣傳抗日的標語,被侵廈日軍付之一炬,遺址拓為農田,殘存的一座牌坊也于“文革破四舊”毀掉了。現(xiàn)“將軍祠”已蕩然無存。

  在廈門陽義鋪,立有“蕩平山海,統(tǒng)制蜀閩,勛崇山海,澤沛軍民”牌坊。

封威略將軍

  清·吳英《行間紀遇》載:康熙四十六年丁亥(1707年)四月,康熙帝第六次南巡,召見吳英,“垂詢海上情形”;七月初九日,康熙帝言吳英“行間效力四十余年,身經許多陣戰(zhàn)”,諭授“威略將軍”封號,仍領水師提督事;還御賜“世錦堂”匾。《清國史傳稿》5653號(臺北故宮文獻處)也載此事。

  《清史稿·卷261·列傳48·吳英》亦載:

  “上南巡,英朝行在,賜御書榜額。召見,問:‘福建今有無海寇?’

  英對曰:‘海寇斷不至蔓延,若蔓延,任臣等何用?惟海中與城郭不同,一水汪洋,乘一小舟,隨處可藏匿。商賈失利,不得已走而為盜,往往有之,不可遽謂之海寇也。’

  上降詔獎英‘篤實而明達’,尋授威略將軍,仍領水師提督事,復御制詩賜之,勖以黽勉防微。”

  清·李光地《誥授威略將軍福建水師提督吳公墓志銘》:“加號威略將軍,優(yōu)以世職。請老,不許。”

  清?乾隆《泉州府志?卷56?勛績?國朝勛績?吳英》:“加威略將軍,予世襲。”

  民國?陳衍《福建通志?福建列傳?卷35?吳英》:“加號威略將軍,優(yōu)以世職。請老,不許。”

  吳英于康熙五十一年壬辰(1712年)七月廿四日終于廈門官舍,年七十六,贈太子少保,賜祭葬。清·李光地為作《誥授威略將軍福建水師提督吳公墓志銘》。墓在莆田山門村,稱“吳將軍墓”。

  《清史稿·卷261·列傳48·吳英》:“五十一年,卒,年七十六,贈太子少保。”

  清·李光地《誥授威略將軍福建水師提督吳公墓志銘》:

  “而公已于七月二十四日,終于位矣。疏聞,天子軫悼,下部議恤。”

  “得年七十有六。”

  “其孤應龍等將于某年月日,葬公于某縣某地之兆;狀公事績、官階,乞余銘其幽隧。”

  “癸巳(康熙五十二年,1713年)夏,上于熱河行宮御制七言律詩一章,將以錫公,命諸王以下大學士扈從諸臣皆屬和;蓋追念元功,所以褒崇之者甚備。”

  清?乾隆《泉州府志?卷56?勛績?國朝勛績?吳英》:“年七十六,卒;贈太子少保,予祭葬。”

  民國?陳衍《福建通志?福建列傳?卷35?吳英》:“終于位,贈太子少保。”

  康熙帝所賜御制詩曰:“水陸封疆六十年,曾經百戰(zhàn)駕輕船。蓮臺遠涉鯨鯤浪,島嶼平開烽火煙。將老偏宜立壯志,宸襟每注施恩延。波濤有作須先靖,黽勉防微截未然。”

  據《大清圣祖仁皇帝實錄》(臺灣文獻叢刊第165種,大通書局),康熙五十一年(1712年)九月十七日,廣東提督施世驃(參見泉州歷史網《泉州人名錄·施世驃》)奉調為福建水師提督,填補吳英去世的職位空缺。

著述

  吳英著有自傳體《行間紀遇》6卷及詩作若干首。(參見泉州歷史網《泉南著述·行間紀遇》)

  清·李光地《誥授威略將軍福建水師提督吳公墓志銘》:“著《行間紀遇》一編,所錄皆實,余嘗序而行之。”李光地為《行間紀遇》所作的《后序》收錄于《榕村集》。

  清?乾隆《泉州府志?卷56?勛績?國朝勛績?吳英》:“著有《行間紀遇》一部。”

  清·道光《重纂福建通志·經籍》載:“《行間紀遇》四卷,吳英撰。”并附載李光地后序。清·道光《晉江縣志·典籍志》亦有存目。說明道光年間修志時《行間紀遇》尚有流傳。

  康熙五十一年(1712年)春,吳英鎮(zhèn)守廈門時吟詠《歲首游虎溪巖》詩一首,詩云:“杓斗回寅轉一年,郊游改換舊山川。桃開嫩蕊含珠露,柳發(fā)新枝舞翠煙。岐海霞光瞻日近,鷺江風暖占春先。虎溪形勝沖霄漢,砥柱東南半壁天。”

評價

  在清政府統(tǒng)一臺灣的進程中,吳英貢獻重大,特別是作為施瑯的副手,在澎湖海戰(zhàn)中發(fā)揮了重大作用,其作用與地位僅次于施瑯。

  清·李光地《誥授威略將軍福建水師提督吳公墓志銘》:

  “吾聞攻毒之餌,恒出于瘴癘之區(qū);亂之興也,其受亂之地必有人焉,足以還自救也。閩之亂亟矣,莫甚于耿與鄭。耿之平也,公既力諸原;海氛之靖,則施侯為之主,而公實贊之。蓋公所至,以功業(yè)自顯,而造功于閩為尤大。余于公同為閩人,又姻好也,知公深,志其可以辭乎?”

  “持身寬厚謹恪,居于家門不縱不苛,鄉(xiāng)人久安焉。待族姻、朋好有恩禮,雖勛高爵大,異于古名將怙侈驕暴者,故能以功名終。”

  “茲復志公之概,而系以銘曰:‘云雷之屯,君子經綸;天造草昧,以啟厥勛。敵王所愾,綏我鄉(xiāng)人。保斯土者,人亦保焉;望公松揪,孰敢不尊?千秋萬歲,式固汝原!’”

  清?乾隆《泉州府志?卷56?勛績?國朝勛績?吳英》:“英少孤,家極貧。母有賢德,訓之至嚴。容貌豐偉,長眼美髯。經數十戰(zhàn),未嘗被創(chuàng)。”

  康熙廿四年(1685年)由首任臺灣府知府蔣毓英主修的首部《臺灣府志·卷9·人物·開拓勛臣》計列22位人物,首位是靖海侯施瑯,次吳英:“興化鎮(zhèn)總兵官、左都督吳諱英。今升四川提督,世襲拜他喇布勒哈番。”

  康熙卅四年(1695年)福建分巡臺廈道高拱乾以蔣毓英的《臺灣府志》草稿增補纂成的《臺灣府志·卷3·名宦·開拓勛臣》(康熙卅五年[1696年]刊行),也將吳英列于施瑯之后。

眷屬

  清·李光地《誥授威略將軍福建水師提督吳公墓志銘》:

  “配夫人蔡氏,前公卒。

  子男十人:應麟,布政使司參議,江西督糧道,亦前卒;應龍,刑部郎中、候補副使道;應鳳,壬午(康熙四十一年,1702年)舉人、戶部郎中;應鵬,福建水師提標游擊;應鹍,辛卯(康熙五十年,1711年)舉人;應鶴,歲貢生;應樞、應權、應機、應璋俱幼;應機,余叔父永春總兵公婿也。

  女五人,皆適名族。

  孫男十二人、女十三人。

  曾孫五人。”

  清?乾隆《泉州府志?卷56?勛績?國朝勛績?吳英》:“子應麟,江西督糧道;應鳳,康熙壬午舉人,廬鳳道;應鵬,水師游擊,世襲騎都尉;應鯤,康熙辛卯舉人,灌縣知縣。”

  民國?陳衍《福建通志?福建列傳?卷35?吳英》:

  “子十人:應麟,布政使司參議,江西督糧道;應龍,刑部郎中;應鳳,康熙壬午(康熙四十一年,1702年)舉人,戶部郎中,江南廬鳳道;應鵬,福建水師提標游擊;應鹍,康熙辛巳(?應為辛卯,康熙五十年,1711年)舉人,廣西灌陽知縣;應鵬,襲世職。

   曾孫元桂,字馨治,襲世職,授廣東雷州參將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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